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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19 09:35:49  浏览次数: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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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微型图书馆设备及图书馆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1号房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5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162-SGSK-TPX

项目名称:2024年新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4年新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期

预算金额(元)

1

2024年新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1年,自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

668,000.00

4.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询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1号房屋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4月259时00分  2024年4月25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1号房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5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1号房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东环路

联系方式:0751-225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1号房屋

联系方式:0751-8776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1-8776893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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